企业发生的佣金、手续费支出,如何所得税处理?

发布时间:2024-05-18 点击:236
企业发生的佣金、手续费支出,如何所得税处理?
从事代理服务的企业发生的佣金、手续费支出,如何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企业既从事代理服务,也发生自营业务的,与代理服务收入直接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准予计入营业成本据实扣除,与自营业务收入直接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应计入营业费用,并按照手续费及佣金的税收规定予以限额扣除。


固定资产发票按分期付款分开开具的问题
免税货物为何要补缴税款
税务小常识
著作权转让合同范本,著作权转让合同免费下载
企业支付的青苗补偿费应该取得何种票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著作权法修改要体现对权利人的尊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直属税务局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