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哪些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
我家是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分配比例,那我们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提示:可以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企业出售期房的简要财税处理商标注册流程仅需六步车间生产产品报废的税务处理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办理各类企业营业执照的流程旅游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河源申请专利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