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是否都需要登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4-05-04 点击:235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是否都需要登报说明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是否都需要登报说明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减轻各地税务机关相互之间传(寄)专用发票遗失通报的工作量,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出版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出版著作权纠纷该如何解决
发票丢失、被盗怎么办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什么是禁止反悔原则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当期所得税费用为负数可以吗
北京跨区怎么变更税务地址
北京昌平变更注册地址费用-公司经营地址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