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间接费中管理人员工资的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5-09 点击:199
【问题】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 请问:
1、文件中的“工资”是否包括统筹保险?
2、如开发公司只有一个开发项目,总经理、会计等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是否可以作为“开发间接费用”?
【解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中的管理人员是指企业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的人员。管理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已包含在应发放的工资中;企业为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政府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直接在税前扣除。
总经理和会计属于你公司管理人员,其合理的工资薪金应作为期间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新加坡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事业单位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加班规定有哪些?
商标申请为什么要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
固定资产用途变为允许抵扣进项的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房产证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房企代收费用 发票开具有讲究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