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6-29 点击:204
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但要注意:(1)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9〕1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国发〔1986〕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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