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申报未申报的亏损有几年的追诉期

发布时间:2025-03-16 点击:10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公允价值法的特点是什么
收到人力资源劳务费发票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安装费一般税率多少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什么意思
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计入什么科目
汽车组装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购买员工工作服的会计科目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受关注:开展管理审计,包含哪些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