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原则是 “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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