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5-05-09 点击:13
关于销售不动产政策适用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的事项。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如果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0万元,则:第一种情况,如果某个体工商户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仍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第二种情况,如果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因此,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负债方式有哪些
农机销售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企业进行税控器托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盖章有什么要求吗
代理记账多少钱一年
外资企业代理记账费用是多少?
公司的净利润可以全部用于分红吗
购油单位在购买加油卡已取得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后是否还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