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可以入账吗

发布时间:2025-05-10 点击:14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不可以当发票使用。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八条 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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