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的承付期: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承付是指购货单位(即付款单位)在承付期限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承付方式有两种,即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
(一)验单付款: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二)验货付款: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购货企业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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