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财务报告附注编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9-10 点击:6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编制的基本要求:
1、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提供比上年度财务报告更新的信息,企业在其中期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自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变化情况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
2、中期会汁报表附注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那些会影响中期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井且又未在中期时务报告的其他部分披露的重要信息,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3、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应当以会计年度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
4、中期会计报表附注还应当披露对于本中期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在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中期会计报表附注的同时,对于理解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也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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