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时都登记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2-04-22 点击:353
我们知道在进行时,需要在工商局进行登记一些事项,那么在公司注册时都登记哪些事项您知道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名称;
  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
  (二)住所;
  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公司发出指令的业务中枢机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载明的地点,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具有公示效力。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四);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五)公司类型;
  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六);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简单来说,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
(七)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是指公司存续的有效时间,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两种。有期限又分两种情形:一是自拟期限,指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上载明了营业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上必须标明的期限;而无期限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一种态度。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发起人亦称公司创办人。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一个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与筹集资本有关的人。股份公司的建立,视规模大小,规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数人数为发起人。发起人并无国籍的限制,但国外公司法一般规定,发起人中须半数以上为本国籍公民,并在国内定居。发起人的资格是受到限制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须有行为能力,而法人为发起人者,以企业为限,其余的社团法人不得为发起人,因为此类法人均非以盈利为目的,性质上不适于担任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