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负责税收征管的机构是香港税务局。该局现有人员3000余人,设局长2名,实行局长负责制,涉税文件均以局长名义发布。设副局长2名,分别负责技术和行政事务。局内设局长直辖科、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和总务行政科。
局长直辖科下设上诉组、税务秘书组、内部稽查组、慈善捐款及退休计划组和表格组。
第一科负责利得税事宜,下设法团组、合伙组、财务机构组、复查及临时档案组、物业买卖、股票买卖及货物寄销组、特别职务组、中央处理组和总务组。
第二科负责个别人士评税,下设评税组、特别任务组、物业税组、计划及监察组、临时档案及复查组、中央处理组和总务组。
第三组负责征税及其他事宜,下设商业登记署、追讨欠税组、收税管理组、九龙及荃湾分局、遗产税署、督察组、印花税署和总务组(邮件处理中心)。
第四科负责调查,下设调查组、支援组和总务组。总务行政科下设实地审核组。电脑组、培训组、咨询中心和部门行政处。
香港税法财政司提交立法机关制定并解释,税务局负责执行税法,但其可向财政司提出关于税法的建议。税务局执法时独立行使职权,任何部门无权干涉。
推荐知识库
什么是垫税?垫税的产生及危害有哪些?
什么是减税、免税?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最新功能和问题解答
什么是普惠税?普惠税的产生和特点是什么?
什么是利改税?利改税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对《商标公告》的几点建议年检有什么基本程序创业投资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需要的时间著作权法定许可类型有哪些,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是什么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