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展示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269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公司筹备组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公司依法成立的,以公司为当事人,公司未成立的,以负责成立、组织筹备组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当事人。
侵犯表演者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播放者权的行为有哪些
如何计算生产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
AAA信用等级认证多少钱?
什么是商标权的限制,商标权限制有哪些类型
分公司设立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营改增”前取得的发票在“营改增”后能否抵扣
无形资产可否作为财产损失报损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责任问题
上一篇:
北京工商注册成就您的公司之路
下一篇:
北京商标注册时要提高含金量